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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接着反复下去
 我叫风彻,是一名平凡21岁‮男处‬(作者:啊?跟本人一样,风:不啊?作者:没…),我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女朋友牵牵她的小手、亲亲她的小嘴…(作者:真没志气。风:起码在未来我比你强…作者:…干。)

 我的长相其实很普通,依九品官人法来说我算是中品中的中品,也就是不难看也不是很好看的那种,这么普通的长相,再加上我家也不是什么豪门大户,现在的女孩又都是眼高于顶的那种。

 而且我也内向的,难听点就是懦弱啦!没胆子去游,没勇气去开口,当然也就没有女朋友啦!总之我没有女友是自找的,怪不得谁。对了!我读的是夜校,是什么学校不重要,反正只是混文凭,那一间都没有关系,反正就算说了以后也没出场的份。

 而现在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连一只小猫都没有,更别说是人影了,“可恶啊!我你妈的老天爷,我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吗?为什么不给我一个女朋友?”

 我在夜晚无人的街道上大叫着,我本来想等那些被我吵到的住户们扔来的鸡蛋和蕃茄以及疯子的的脏话,反正我也只是想发一下没有女朋友的郁闷,只是没有想到第一个给我回应的竟是我开头第一个骂的老天爷。

 轰!一道雷光直直向我打来,当然,我连闪都没得闪,在那一瞬间我就失去了意识。

 (风:啊!才出场没几秒就被秒杀了,你到底在想什么啊?作者:当然是要把你带到有美女的世界啊!风:不会是被闪电击中后到异世界猎的老套吧?

 作者:…你说对了,风:你躲到墙角那干嘛?作者:…老套了…异世界冒险是老套了…风:可是我喜欢啊!作者:…老套了…异世界冒险是老套了…风:…算了,你继续窝在那吧。作者:…老套了…风:干!)

 而这道雷光过那所剩下来的就是一堆黑灰,和无聊的没事干的人。“你刚刚看到没有,刚刚那个男的被闪电打中了耶!”“看到了、看到了。

 早知道他会被雷打中,我就去问他这期乐透会开那几号了。”“这两件事有关系吗?”“笨!你没听新闻说乐透头彩的中奖律比被雷打中的机会还要低吗?我想这人被雷打中了,他所选的号码一定会中头彩的。”

 “有道理、有道理。”然后一群人开始研究这摊灰和头彩奖金号码的关连,就连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消失了也不在意,有的只有乐透彩金的幻想和有如那摊灰一般颜色的良心。

 “哈啾!怎么这么冷?”我摇了摇头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所见都是一丛丛的树木,而我的身上当然是光溜溜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难怪这么冷。”我喃喃自语着。没穿衣服睡在山郊野外当然冷,被冷醒也是理所当然。等等,冷醒?!没穿衣服?!山郊野外?!我从这三点中很快的了解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来到异世界了!“真他妈的不知道该是高兴还是该感到恐惧。”

 是的,真他妈的不知道该是高兴还是该感到恐惧是我现在的心情写照,高兴的是我可以为所为,反正回得去的机率比中乐透头彩的机率还低。

 (作者:那怎么还是有那么多人中?风:那一定是作弊…一定…)恐惧的是在我为所为之前是不是会被打挂在这个世界的土地上,成为食物链之一。“不管了!先找件衣服来穿吧。”一阵凉风吹来,我不身体。

 我在林中开始寻找人家,我的运气还不错,刚好找一间看起来像是山间避难用的小屋,我想应该没什么人,就堂堂正正的晾着鸟走了进去。

 而我进入屋中看到里头的情景不吓了一跳,里头满满的一群人,人群中有男有女,看服装倒很像古中国的模式,可又不是很像,因为还有人穿着西方魔法师的服装,这更证明我来到异界了。

 “你是谁?”问这句话的是一名居中看起来很像是首领的人问的。“我叫风彻!”我报出了我的名字并我的小弟。

 “你怎么会到这里?从那来的?是谁的手下?”发问的是一名那很像狐狸的人问的,看起来一脸诈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军师。

 “走路。说了你们也不知道。我不是任何人的手下。”我答完了再度小弟,我还真敢现啊,哈哈!“你还敢现的嘛,你就那么有自信啊?”

 那名首领问。我叹了口气说:“我也不想这样啊,你也被雷劈劈看,如果你身上的衣服还保持完整的话我就跟你姓!”握这话一说出口立即就引起所有人的兴趣来,那首领又问:“你好端端的又怎么会被雷劈?”

 “我怎么知道,你这问题跟问一块石头说你怎么会在这里的问题一样没有意义。”“很有趣的小子。”

 “老大我觉得这小子很有问题,不如把他…”那名狐狸军师作了个割脖子的手势。我一见就知道情势不妙,连忙大声说:“别啊,老大!我活了这么大都还没有碰过女孩子,老大你就看在这一点上收我做小弟吧!”

 那首领饶有兴味的看着我说:“哦?想不到你还是个‮男处‬?”“‮男处‬好耶!‮男处‬最补了!”一女声说。“苗笛,我可不许你动小兄弟的歪脑筋。”我一听老大这么说,高兴的连连叫道:“老大英明!老大英明!”

 “哦?怎么英明法?”“老大英明的地方就是知道我第一次想找良家妇女…”我说到这里就感觉到一股视线向我飘来,我偏头一看,是一名身材丰的美貌女子,看不出多少岁(作者:好巧哦!我也不会看耶!风:少啰嗦!乖乖写你的文。)。

 不过我看得出她的眼神似乎出一道恨不得把我给吃的讯息。“唉呀!贞洁不保。”我说的很小声,小声的应该只有我听的见,可是屋中所有的人却通通都笑了起来,“哈哈哈!苗笛,这位小兄第也知道你对他的贞很有兴趣。”“不来了,老大你坏死了!”“老大你一定要救救我的贞啊!”

 “放心吧!不过你也要自制啊!万一你把持不住了,我也保不住你。”听到老大这么说,我连忙道谢不止,可我没想到这举动倒是起了苗笛她非得到我的‮男处‬不可的决心。

 而我每天除了要接受山贼的训练外,还要时时提防苗笛的各种手段。对了!有一点我忘了说,其实这群人是一群山匪,那间小屋是他们开一月一次会议的地方。

 而我所处的地方叫二郎寨,因为我们家老大在家排行老二,这样说来好像我家老大没什么文化的样子,不过他可是当过官的哦!听寨里的兄弟说我们的老大原本是一名军官,有一天他放假省亲。

 回到家乡所见是一片哀鸿,当地的太守横征暴敛,让老大家乡到处是民不聊生,回到家中知道自己的父母兄弟早已被太守的苛政给死后,便带着家中仅活的弟妹落草,并聚众山林专门和郡守作对,时至今生意搞的好生火旺,严然便是沧州的土大王,现在二郎寨在沧州可以说是平民百姓的希望。

 再说这里的太守叫李什碗糕的(就叫李太守吧!),反正是民间骂的臭头的右相李林甫的亲戚,亏他也晓得丢脸,不敢把贼军作的事报告上去。

 不过也因此让我们二郎寨没有遇到上万官兵的围剿,而后我将在我家老大杨戬的带领之下向我光辉灿烂的土匪生活。***

 是谁说当土匪可以美天大碗喝酒?(虽然我只喝过葡萄酒。)大口吃的?我一定第一个毙了他!(咦?好像没人说过,那我刚才说的话就当放吧。)每天都要练习长跑,这是因为老大说咱们是杂牌军,要比军队素质是赢不了正规军队,所以逃跑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保命工具。

 同时也是很重要的进攻工具,因为每个人的脚程都不一样,当我们逃命时,敌人通常都会罔固队形追上来。

 而追来的人当中一定会有跑得比较快的,但这些人都很少,这时我们就回过头去把那一小人歼灭后再跑,接着反复下去,等到敌人发觉自己的人越来越少时也来不及了,只有等着被我们全歼的份,为达到此一战术条件,充沛体力是必要的。

 因此我每天都要接受海军陆战队式的训练,什么早午晚餐两千,就连宵夜和下午茶也各来两千,一天要跑一万!就算想骂人也没力气骂了,而苗笛还不时的来引我,所幸前一个月因为训练太累的关系,让我一见到就睡得像死猪一样。  M.SsBB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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